黑龙江出台“14条”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
1”、月9日,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《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》,从加大资金支持、缓解融资难回款难、推动降成本扩需求和加强服务保障等4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。财政部、国资委、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,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。
2”、政策出台背景:国家战略与地方优势的双重驱动国家战略导向7月19日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明确提出“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、创新、赋能方向发展”,强调支持平台企业在就业、消费、国际竞争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。
3”、北京市密云区出台《实施细则》,从减轻负担、金融支持、行业帮扶、实施保障4方面提出14条举措,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。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:通过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,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,缓解资金压力,帮助企业维持正常运营。
4”、青海通过政策扶持、金融支持、项目推进及多领域协同,打出复工复产“组合拳”,为中小微企业赋能并推动重大项目落地。
5”、对纳税人税负影响:互联网平台企业自身税负不变。绝大多数合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负不变。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从业人员因享受税收优惠,税负不变。隐匿收入者将依法纳税,税负恢复正常。税务机关保障措施:完善配套制度:制定配套公告,明确报送主体、内容、要求和口径。

黑龙江: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可享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/人
1”、黑龙江省对疫情防控物资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,标准为1000元/人。具体说明如下:政策背景与目的黑龙江省人社厅联合多部门出台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》,旨在应对疫情对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的影响,通过七大举措(包括确保重点企业用工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等)提供就业政策保障。
2”、对防疫期间开工生产、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,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,有条件的市、县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00元/人。对提供职业介绍并成功介绍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,按规定给予200元/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。以上两项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。
3”、创业扶持政策: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,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。失业补助金:疫情防控期间,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受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,可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。
黑龙江: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人
1”、发布公告明确要求: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3号公告,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网格化落地查人、搞好疫情排查管理,以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和每一个人。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:划分网格:依托最基层的社区(村),按照管理辖区,将城乡居民划分为单位网格。
2”、省生态环境厅通过严格执行“七项机制”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,具体措施包括体温检测、情况报告、排查隔离、灵活办公、消毒禁烟等,并严明工作纪律以防止聚集性疫情传播。
3”、官方防控措施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于10月27日主持召开疫情防控会议,强调要快速阻断黑河疫情传播链条,集中力量救治确诊病例,并坚决防止院内感染(院感)发生。副省长孙东生同日赴黑河市核酸采集点、隔离点检查指导,重点检查隔离点房间设置、环境消杀、垃圾清理、医护人员配备及闭环管控措施落实情况。
